历史沿革
沿革
“博野”“博水之野”故名。
唐虞夏商为
冀州之域,春秋为晋地,战国时为
赵地,秦属上谷郡。西汉始设蠡吾县(故城在今博野县西北之里村,原名蠡村)属涿郡。东汉本初元年(146年)桓帝刘志诏封其父蠡吾先
侯翼为孝崇皇,立陵庙,析原省入蠡吾的
陆城县地设博陵县,置令丞以奉祀,时属
中山国。北齐省蠡吾入博野县(治所在今蠡县
城关)。宋雍熙四年(987年)置宁边军,
景德元年(1004年)改永宁军,领博野县。
金天会七年(1129年)置博野郡军,天德三年(1151年)改为蠡州,博野属之。蒙古至元三年(1266年)省博野东境(约今蠡县地)入蠡州,西境(约今博野县地)入蒲阴县,三十一年(1294年)析蒲阴县东部地复置博野县,属
保定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始徙博野县城至今治,属祁州,六年(1374年)改属保定府,清代因之。1913年属范阳道,次年属
保定道。1928年隶河北省。1949年8月1日划归河北省定县专区。1954年划归保定专区。1970年,保定专区改称保定地区,博野县仍属之。1994年12月地市合并,博野县属保定市。
疆域
疆域的记载,最早见于明弘治《保定郡志》 :“博野县在府治东南九十里,旧境东西二十七里,南北六十里。国朝重新揆步,东至蠡县界一十五里,西至定州界五十里,东西距六十五里;南至安平界三十里,北至清苑三十里,南北袤六十里”。
清康熙十五年《博野县志》载:“东西广三十里,南北袤六十里。”乾隆三十一年《博野县志》载:“东西广二十里,南北袤六十里。” 《畿辅通志》载:“东至蠡县界六里,西至祁州界十五里,东西广二十一里;南至安平界三十里,北至清苑界三十里,南北袤六十里。”
民国22年(1933年),东西10公里,南北25.75公里。
民国23年(1934年),全县总面积323.887平方公里。
1962年后,县境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