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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行政职权目录

信息来源于:博野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29
交通运输局行政职权目录
行政许可
1、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2、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3、 道路旅客运输线路审批
4、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5、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6、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行政处罚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
2、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
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4、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
5、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
6、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
7、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强行招揽旅客、货物的;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客运经营的;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8、客、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客、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
9、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
10、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1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的
1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或者在培训结业证书发放时弄虚作假的
13、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未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班车客运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客运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
14、未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站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客运站许可证件从事客运站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站经营的
15、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16、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17、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
18、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19、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不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或者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交付托运时未添加的;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并未按照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的
20、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使用无效、伪造、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
2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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