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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行政职权目录

信息来源于:博野在线 发布时间:2012/10/29
食药监局行政职权目录



行政许可

1、 餐饮服务许可

非行政许可



行政监管事项

1、 药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发放

行政事业性收费

无……

行政处罚

1、对为假劣药品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处罚事项

2、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处罚事项

3、对使用假劣药品的处罚事项

4. 对未按规定实施GMP、GSP、GLP、GCP的处罚事项

5.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许可 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处罚事项

6. 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规定的处罚事项

7. 对违反规定运输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

处罚事项

8. 对药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销售药品或未建立真实完整购进记录的处罚事项

9. 对擅自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设点销售的药品超出批准经营的药品范围的处罚事项

10. 对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范围和品种的处罚事项

1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未对其购销人员进行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事项

12.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未按照规定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事项

13. 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的处罚事项

14. 《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处罚事项

15. 使用经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使用以其他形式非法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的处罚事项

16. 用非食品原料制作加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加工食品的处罚事项

17. 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处罚事项

18. 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处罚事项

19. 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处罚事项

20. 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处罚事项

21. 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处罚事项

22.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处罚事项

23. 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的处罚事项

24. 有关部门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的处罚事项

25.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改变经营条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的处罚事项

26. 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的处罚事项

27. 经营或者使用无标签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处罚事项

28. 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的处罚事项

……

其他事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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